“本以为打场官司至少需要半年时间,没想到法院十来天就帮我们解决了难题!”拿到生效判决书后,杨某等人激动不已。近日,郏县法院民二庭法官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审理了杨某等18位村民与所在村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
2009年11月,郏县某村村民杨某与同村的17户农民分别与所在村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其责任田租赁给该村委会。租金为承租方以每年每亩700市斤小麦的标准按时支付租金。该村委会支付两年租金后,剩余租金经杨某等人多次讨要无果后,杨某等人遂将村委会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标的额均在1.5万元以下,且案件事实清楚,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条件。便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结了案件,切实体现了高效便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