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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伪装“富二代”微信骗财上百万

  发布时间:2016-05-11 12:36:07


    近日,舞钢市法院对周某涉嫌微信交友诈骗钱财一案进行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被告人非法占有的受害人的款项69.77万元予以退赔。

    周某,男,现年36岁,已婚,浙江杭州人。平时,周某把自己伪装成“富二代”,经常开豪车出入高档酒店,并谎称家里有一千多亩田地,自己曾包揽部分修建机场的工程,目前承包山东某地填海工程。2012年11月份的一天,周某通过微信交友和舞钢市民时某认识并发展为恋爱关系,交往期间周某一直隐瞒其已婚的事实,并花言巧语哄骗时某。在取得时某的信任后,2014年4月份至9月份,周某以还赌债、换车等理由向时某借钱,时某便向他人借款先后给周某汇款87.17万元,周某陆续归还时某17.4万元,剩余69.77万元至今未还。之后,时某多次向周某催债,周某总是借口推辞。

    2014年10月份,周某告知时某在烟台办理贷款归还其欠款,时某信以为真,便驾驶奥迪轿车(价值356250元)来到烟台。两人见面后,时某因家中有事要离开烟台。周某便以办事为由让时某将车留下。后周某在未经时某同意的情况下,将车抵押给刘某借款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已婚事实,利用时某对其信任借款69.77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以虚构办理贷款归还时某借款办事使用为由占有时某车辆,后未经时某同意将车辆抵押借款,被骗车辆价值356250元,总计价值105.39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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