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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日报:石龙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6-07-12 17:19:16


    7月5日上午,记者从石龙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6月30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共100个,河南省5个,平顶山仅此一家。

    2015年以来,石龙区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基本工作思路,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率先在全市法院推行办案新举措,以及开展审判节点精细化管理的工作经验,被省高级法院在全省法院推广,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司法满意度,积极为石龙区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2015年,该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的考核验收,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5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市中级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法院”、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成绩的取得和各位同事的团结一致密不可分,荣誉是压力也是动力,是激励更是鞭策。”石龙区法院院长宋景婵说。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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