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4月2日上午,鲁山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大会由鲁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红旗主持,会议应到组成人员23人,实到22人,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在此次会议上,鲁山县法院院长罗国恩向大会提请任命程国阳等28名同志担任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并分别介绍了程国阳等28名同志的基本情况以及工作简历。经过与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程国阳等28名同志全部高票通过任命,鲁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红旗给程国阳等28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程国阳等28名同志顺利通过任命,充分体现了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力地调动了全体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鲁山县法院今后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