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郏县法院精心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执行改革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行执行立案双轨制,确保执行案件及时立案,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问题,推动执行改革工作扎实开展。
对照方案要求,确定管辖范围。按照《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确定的管辖安排,该院立案庭、执行局积极与对口的宝丰县法院立案庭、石龙区法院立案庭沟通协调,共同制定了执行立案异地受理的案件范围、具体流程等。
做好宣传告知工作,让当事人少跑路。该院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广泛宣传执行立案双轨制,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执行改革工作;认真做好前来立案当事人的告知解释工作,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及时移交案卷材料,实现执行异地立案无缝对接。该院结合实际情况,对于卷宗材料的移转,灵活采取由立案庭或执行局负责移送两种途径,在三日内将材料移送至对口异地法院,确保异地执行案件及时登记立案,尽快进入执行程序。
同时,该院还实行执行立案双轨制,从源头上减少地方干预和保护,排除人情干扰,确保执行案件的公开、透明,提高执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