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邻居上班之际,将邻居家的大门和屋门撞开,偷走台式电脑、电磁炉、两个U盘等物品,记者7月22日从石龙区法院获悉,因犯盗窃罪石龙区张某某获刑9个月。
据悉,今年2月11日深夜,住在石龙区大庄矿家属楼的张某某(1994年曾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酒后回家时,看到同一个家属院内娄某家的大门挂着锁,意识到家中无人,遂把娄某家的大门和屋门相继撞开,分多次将室内台式电脑、两个U盘、两个电磁炉、一个剃须刀和两双劳保鞋、一个手表等盗走。这一切,恰好被附近的一个当天下午刚刚启用的“天眼工程”摄像头完整记录下来。受害者娄某下班回家发现被盗当即报案。
刚被抓获时,百般狡辩的张某某拒不认罪,但最终在监控视频面前低头。后来,张某某家人赔偿受害者1000元钱并退回大部分赃物。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入户盗窃,且有前科劣迹,但作案后积极赔偿获邻居谅解,遂对张某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