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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院监察处开展业务知识学习

  发布时间:2016-07-27 15:46:57


    7月26日上午,监察处全体在岗干警集中学习《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2013年修订)。

    监察室领导要求,监察处作为纪律检查监督部门,主要职责即监督、执纪、问责,我们要严格按照《监察工作条例》要求,规范业内行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新进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工作能力和效率,为司法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大家一致认为,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党的纪律的忠诚卫士,不仅要懂得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等规章制度,重点还要规范违法违纪案件办理流程。同时,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党的形象和群众的利益,因此,要着重加强职业道德、敬业意识的教育,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塑造纪检监察干部为民、清廉的可敬形象。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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