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河南法制报:借钱不还友谊翻船法官调解冰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6-08-05 15:41:11


    日前,郏县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法官的真诚教导下,原告李某和被告邢某握手言和。

    李某和邢某原是好朋友,二人常有来往。2015年8月15日,邢某因有急事需要用钱,便向李某开口借钱。李某借给邢某16000元,邢某当日给李某出具了一张借条,注明:借到李某16000元整。后来,李某需要用钱,便要求邢某还钱,邢某却以种种理由推托不还。李某多次催要无果,于是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邢某偿还借款及利息。为了维系双方的情义,法官多次询问双方意见,并悉心调解。尤其是对邢某真诚开导,晓以利害,最终邢某表示愿意还款,并请求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邢某一次性偿还李某借款本金16000元,利息1000元,并且还支付律师费1000元。李某也原谅了邢某,二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2105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