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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晚报:她铭记法律援助恩情20年

唐河县张春丽携子到石龙区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6-08-29 09:23:58


    “妹妹,你是俺的救命恩人啊!20年啦,终于找到你了。”昨天上午,石龙区司法局办事大厅,公证员于雪梅正在忙碌,一位头发斑白的大姐掂着一壶芝麻油和一袋花生朝她跑了过来。

    这位大姐叫张春丽,南阳市唐河县古城乡人,今年49岁。与她同来的男青年是她的儿子牛涛,今年24岁,在西安交通大学读研究生。

    1996年春节刚过,张春丽的丈夫牛某在石龙区一家煤矿突发意外离世,矿方只肯赔偿3000元钱。张春丽经人介绍来到石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当时刚刚上班的于雪梅问清情况后,立即精心准备材料,亲自带着张春丽来到石龙区法院和原区劳动局,经过多次交涉,矿方赔偿张春丽26000元。

    牛某身亡时,儿子不满3岁,牛家欲私分这笔赔偿款。于雪梅听说后,训斥了同来的牛家人一通,带着张春丽把钱存在了农村信用社,陪同她在宝丰县殡仪馆为丈夫办理了火化手续,并把她和丈夫的骨灰盒送上宝丰回南阳的火车。

    自此以后,张春丽再也没有来过石龙区,也没有和于雪梅通过电话,但对于雪梅的感激之情她一直没有忘记。

    回到唐河后,张春丽努力供养孩子上学,争气的儿子目前在西安交通大学读研究生。由于孩子上学坐火车要路过距离石龙区很近的宝丰县,张春丽特意带着儿子来向救命恩人表示感谢,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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