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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魏钰玺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6-08-30 08:51:48


    被群众誉为“调解大王”的鲁山县法院让河法庭庭长魏钰玺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近日,省法院印发《关于为2015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功的决定》,对魏钰玺等人记功表彰。魏钰玺也是此次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在法院工作17年来,魏钰玺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200余件,大都以调撤方式结案。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使大量的民事案件得以调解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她的事迹曾被河南法制报等媒体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她先后获得平顶山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平顶山市“十佳政法干警”、平安河南十大巾帼调解之星、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省法院党组号召,全省各级法院要以立功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司法改革,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以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活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广大干警要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动力,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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