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下午,汝州市法院召开民事新文书样式学习培训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占琦授课,审委会专委刘延斌、车顺国以及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干警们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于占琦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上、下两册,针对文书制作中常见的问题,在总结了大量的裁判文书制作经验基础上,从裁判文书的基本要素、标题、案号、正文、落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重点讲解了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等制作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于占琦强调,法院中的每一个干警,都要充分认识规范制作民事裁判文书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切实提高民事裁判文书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于占琦要求大家珍惜这次集中学习的机会,深刻领悟,要在紧张的工作中,挤出时间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学深、学透,还要注意细节,把学到的知识用到审判实践中,要努力制作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信服、可接受的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