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4月15日,郏县法院为深入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充分调动全体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全体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法官形象评价量化考核的实施办法》,对法官形象采取“千分制”考核。
为彻底根治在法官队伍中积弊已久,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五种不良风气,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法官形象实施量化考核。考核对象为院长到一般审判员在内的全体法官,从思想作风、业务工作、廉政建设三个方面对法官形象进行量化考评。考核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名法官的基础分为1000分,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注重实绩、全面考核。每个月由监察室向绩效办汇总考核结果,严格按照每位法官所得分数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将存入法官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档案,作为法官奖惩、晋职、晋级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前六名为奖励对象,后三名为惩戒对象。
该办法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切实加强法官作风建设,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实现新跨越,提供了科学的考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