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新华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事迹

发布时间:2016-11-09 09:50:16


    新华区人民法院于2000年4月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编制4人,其中庭长1人,副庭长1人,审判员1人,书记员1人。

    15年来,新华区法院少年庭紧紧围绕“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以“预防、感化、挽救”为立足点,探索出台了“庭前谈心、庭中辅导、判后跟踪”等联动帮教措施,充分发挥少年刑事审判职能。近三年来共审结各类少年刑事案件84起,判处缓刑17件34人。积极参与社会普法教育,帮助市工业学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深入蓝湾小学、四十六中、十二中、四十四中、实验高中、育才中学等学校上法制课,不定期深入社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审理未成年案件中率先使用禁止令,被最高人民法院引用为2012年全国性指导性案例第14号。2008年、2009年、2011年、2013年该庭被授予集体三等功,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荣获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荣获区“严打整治斗争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3月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10年该庭庭长被全国妇联授予“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中原卫士”,2012年被评为“调解之星”,2014年获得区“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该庭的先进事迹被平顶山日报、河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该庭审判人员在审理少年刑事犯罪案件时,积极稳妥的进行了改革创新:

    一、以庭审教育为重点,促其悔过自新。抓住突出帮助教育的特点、重点感化挽救的目的,把法庭变成一个“矫治未成年人过错”的特殊课堂。

    二、以圆桌审判为亮点,增强帮教效果。法官不着法袍,不使用法槌,被告人不带械具,增强了庭审的人情味,消除了未成年被告人畏惧情绪,有效地提升了帮教效果。

    三、以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促成案结事了。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既充分保障被害人求偿权的实现,又准确把握及时赔偿后法定从轻处罚被告人的酌定情节,促其认罪服法,达到案结事了。

    四、以从轻减轻处罚为基点,为未成年罪犯重新做人创造条件。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不同的犯罪情节给予不同处罚,对偶尔失足、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未成年被告人重点适用非监禁刑,给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五、以回访考察为渠道,有针对性进行帮教。健全完善对未成年罪犯回访考察制度,建立档案,落实监管措施,办案法官与社会各方形成联系渠道。

    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新华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会瞄准更高的目标,用坚实的步伐踏上新的征程。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0280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