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俩都50多岁的人了,差点因为分房子离了婚。多亏郏县法院家事法庭的法官替我们想办法解决问题,太感谢了!”11月7日,郏县城关区的张阿姨给郏县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法官发来了一条感谢短信。
家庭是整个社会安定与和谐的根基。郏县法院作为平顶山法院系统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法院之一,结合家事案件情感性、亲情性和伦理性的特点,实行家事纠纷案件的专业化、集约化审理,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郏县法院家事审判“一二三四五”模式。
“一庭二室”结合。在原婚姻家庭合议庭的基础上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在四个人民法庭设立家事案件调解室、主审法官工作室。从审判职能上弱化家事案件双方的对抗性,融入人文关怀,从审判内容上重视传统文化的感化作用,从审判重点上由财产分割转向内心的疏导与抚慰,有效维护了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三项”程序牵引。制定《郏县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规程》《关于受理及流转家事案件的相关规定》和《办案奖惩办法》,规范办案流程。
“四家”部门联动。主动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妇联、民政局四家单位进行合作,内外无缝对接,构建高效的家事纠纷处理网络。
“五项”制度管理。实行财产申报制度,诉前和诉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巡回审判制度,化解家事案件纠纷。
据统计,郏县家事法庭自开展工作以来,已受理家事案件562件,结案496件。调撤结案395件,调撤率达7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