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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审理首例双方均为聋哑人的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6-11-17 10:28:25


    11月16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汝西法庭成功审理了一起双方均为聋哑人的离婚案件,查清了案件事实,为下一步妥善处理该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庭审查明,原告谷某与被告朱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均是聋哑人,沟通有一定障碍,因琐事产生纠纷后分居,经家人劝说无效,谷某在家人陪同下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这是一起双方均为聋哑人的特殊离婚案件,聋哑人离婚,语言交流有障碍,如何了解双方对离婚案件的意见,以便充分保障其行使诉讼权利成了一道难题。刘法官经询问了解到,谷某的父亲能够翻译谷某的哑语,朱某的妹妹能够翻译他的哑语,因此在开庭时,通知朱某妹妹与谷某父亲同当事人作为翻译人员参与庭审。

    在开庭中,双方翻译将双方当事人的哑语手势翻译给法官,让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通过翻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有关法律规定,用手势向法官“诉说”了自己对婚姻、子女抚养、房产分割等问题的态度。经过法庭调查、辩论、调解等程序庭审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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