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之间隔墙居住,本该和睦相处。不料想,两家人却因为一棵柿子树对簿公堂。12月7日,叶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的案件,判处被告闫某5日内剪除伸入原告李某院落上空的柿树枝。
李某、闫某系前后邻居,早年闫某在其后院内栽植柿树一棵,该柿树距离李某家院子较近。几年来,柿树逐渐长大且结满果实,因柿树离李某房屋太近,树高已遮住李某房屋,树上的果实不分昼夜落下,砸向李某家的房顶。因李某家房顶为单薄的彩钢瓦,柿子从高处砸下时响声很大,李某及家人多次在深夜被惊醒。为此,李某多次找到闫某及家人交涉,但闫某不同意伐掉柿树。无奈之下,李某将闫某诉至法院。
叶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与闫某系邻居,闫某在其后院栽种一棵柿树,部分树枝深入李某院落上空,柿树果实掉落及落叶掉落给李某生活造成不便,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被告应当排除妨害,采取剪除树枝等措施解决该问题,避免影响李某的生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