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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法院顺利审结首例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发布时间:2016-12-22 15:29:05


    12月20日,舞钢市人民法院运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成功促使一起意外死亡赔偿案件达成和解。这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首例司法确认案件,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天。

    2016年12月1日,王某到舞钢市某中学修理LED电子屏过程中从梯子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12月20日经舞钢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舞钢市某中心校、舞钢市某中学补偿王某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王某意外受伤期间的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550000元。

    为确保协议得到履行,12月20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庭申请司法确认。立案庭受理此案后,组织审判员对调解协议效力进行审查。经审查,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裁定上述调解协议有效,并于当日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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