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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

河南法制报:为困难申请执行人送温暖

  发布时间:2016-12-23 09:34:07



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院长宋景婵等慰问困难申请执行人李某

    “谢谢石龙区法院的关心,对方也有困难,我现在也知道了他家的难处,问题慢慢解决吧。”12月20日上午,宝丰县大营镇某村独居村民66岁的李某对前来慰问的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院长宋景婵说。

    2006年石龙区某村高某欠李某15006元钱,讨要无果后,李张某把高某起诉到了石龙区法院,案件判决6年多了,但高某因为经营煤矿赔款,债台高筑,多年来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去年李某患了脑梗,自今年“百日执行风暴”活动开展以来,石龙区法院把此案作为重点办理对象,但经查明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物,执行活动一时陷入两难境地。考虑到李某的实际情况,该院执行局特于20日为他送去10公斤大米、一壶5升装食用油和1000元现金以示慰问和救助。“请你相信法律,不要灰心,我们一定会继续努力为你追讨。”该院执行局局长王广跃说。

    此外,当天该院还慰问了高庄街道张庄社区某村35岁的崔某。2014年6月9日,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判决其同村村民李某赔偿崔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17456元,经强制执行后仅到位2450元,法院经查明李某及家属银行账户没有存款,家中也没有可供执行财务,下余15006元两年半来毫无进展,崔某家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结合实际情况,该院也为崔某家送去1000元现金和大米、食用油。据悉,该院执行局还将在明年元旦前为其他12名困难申请执行人送去温暖。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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