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法院领导提出的“不能与‘老赖’共度春节”的要求,继续巩固深化“百日执行风暴”活动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成果,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决定,自2017年1月27日至2月11日(农历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春雷行动”。
据介绍,活动期间,该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干警将放弃假期休息,全体人员在执行指挥中心轮流值班,接到举报被执行人线索后,立即开展执行,并对提供线索属实的举报人按照执行财产价值比例予以奖励。
同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还出台了活动实施办法,制定了严明的奖惩措施,穷尽一切强制执行手段,真正做到让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无福可享,无心可安,无路可逃,无处可藏”,齐心协力保民生、治“老赖”,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