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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 鲁山县法院法官快速办结赡养案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7-01-24 09:28:22


    1月18日早晨,寒冷的天气依然阻挡不了李某的感谢之情,李某老人的儿子冯某带着老人和一面写有“老太太养老安心心里无忧、好法官秉公执法法中有情”的锦旗,专门来到鲁山县法院拜谢法官张娟,感谢她快速办案,使老人能够安安心心地过个好年。

    家住鲁山县让河乡某村的李某,年逾80,老伴已过世,共育有4子3女,均已成家。本应享天伦之乐的李某,却因子女赡养问题发生分歧。无奈之下,李某于2016年11月14日向法院起诉7个子女,案件被分到了民二庭法官张娟手中。

    张娟了解到老人的情况后,心有不安,决定尽快把案子办好,于是她立即通知7名被告到庭应诉,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对7名被告进行说服教育。经过多方沟通,案情渐渐清晰起来:李某原先一直由7个子女轮流照看,其间,个别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李某很生气,长子冯大某更是对李某不管不问,于是李某萌生入住敬老院的想法,但子女们达不成一致意见,这才闹到了法庭。

    经过张娟多次调解,除了长子冯大某,其余6个子女均表示愿意尽心照顾老人。作为长子的冯大某却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无奈,张娟于2016年12月19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后又组织7个子女再次调解仍未果。12月26日,张娟用了一天的时间,一连撰写、校对了包括李某赡养案件的7份判决书,该案判令由李某四子冯某将李某接往家中赡养、居住生活,其余子女分别支付赡养费用、老人住院费用,7名子女均摊负担,现老人已在冯某家居住生活。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2017年1月24日 第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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