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郏县法院执行干警放弃端午假期休息时间,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将8万元赔偿款转账给申请人。
河南省某开发公司在孔某承包地内毁林建房,双方因经济损失问题发生纠纷,后孔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公司分期向孔某支付赔偿金。后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孔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被执行人,并向其讲述孔某的实际情况,该公司表示立即支付。但是,之后该公司却一直不见动静。承办法官再次拨打被执行人电话,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连同下期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共计8万元,当场转账支付给孔某。
收到执行款后,孔某立马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对法官的高效执行连连表示感谢,并表示可以过一个祥和的端午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