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2000年立案执行的民事案件,在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经过调查,搜索固定证据,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这起尘封了17年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得以执行。
案件缘起
1997年10月29日,被告牛某从原告吴某处拉走了3000吨煤,每吨价格128元,共计煤款38400元。后来,吴某多次找被告牛某催要煤款,牛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当年12月,吴某将牛某起诉到宝丰县人民法院。
1999年12月9日,宝丰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书,判决被告牛某10日内偿还原告吴某煤款384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牛某东躲西藏,一直躲避执行。2000年6月,吴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始终找不到被执行人牛某的下落,只好中止此案,案件就这样尘封在了档案室。
去年,申请执行人吴某得知现在全国法院都在举全力解决执行难的消息后,抱着一线希望来到宝丰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此案。该院执行局局长张建立接待了他,听完了吴某的诉求,张建立立即安排专人办理此案。
艰难执行
经过查阅卷宗,该院执行人员询问吴某是否了解被执行人牛某现在的情况。当年的判决书上,所列被告牛某的身份信息,只有名字、年龄和简单的住址。更糟糕的是,吴某也不知道牛某具体的家庭住址。
由于案件年代过于久远,吴某连被告牛某长什么样子也回忆不起来了。执行人员只好按判决书上写明的地址逐家逐户地查找,但这无异于大海捞针,异常困难。多次寻找未果后,执行人员又去公安机关查找线索,仍然无果。
执行人员让吴某在公安户籍网上进行辨认,但吴某始终回忆不起来牛某的面相。执行人员并没有灰心,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并邀请城关镇派出所社区民警,一个家属院连着一个家属院进行拉网式调查。这一调查,时间就过去了4个月,但还是毫无结果。
峰回路转
后来,在吴某亲戚的指认下,执行人员基本锁定了牛某。执行人员立即对牛某进行了财产调查,但事情并非一帆风顺。经查,每个月宝丰县民政局都会往牛某账户汇入200多元,但牛某并没有将此款花掉,而是将攒下来的钱存到农业银行的一个账户内,并购买了两个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
执行人员顺藤摸瓜,通过平顶山市两家保险公司查到了牛某的手机号、新的住址等信息,但当执行人员找到牛某的新住址后,邻居又告诉执行人员牛某已经搬走了。执行人员打通牛某的电话,牛某只说了一句“你们法院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我在外地没空回去”,就挂掉了电话。从此,牛某就不再接电话了。
尘埃落定
执行人员立即对牛某的理财产品予以冻结,并短信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
经过多方努力,2017年6月17日,被执行人牛某主动与执行人员联系,称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吴某协商还款。经过半天的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牛某当庭履行了和解协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