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感谢您为我们的案子所做的努力……”7月13日上午,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执行干警娄培基收到了被执行人赵某送来的一面写着“秉公执法,热心为民”字样的锦旗。在法院执行案件中,申请人给法院送锦旗的情况比比皆是,但被执行人给法院送锦旗的还真是少见。
滍阳镇农民刘某经营电动自行车生意,因生产经营需要,他向电动车配件批发商赵某赊销电动车零部件,后因未按时支付货款,赵某将其告上新华区法院。该院判决刘某限期将货款偿还给原告,共计7万元。刘某非但没有履行义务,而且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躲避执行。7月6日凌晨,外出逃避执行的刘某刚回到家中,便被该院执行干警堵住。为了圆满解决该案,执行局干警娄培基又冒雨赶赴刘某亲属家中,为其家人明法释理。经过一个小时的反复劝说,刘某家人被执行干警的行为所感动:“我们没想到,法院工作如此有人情味儿,你们放心,我们一定会想办法尽快帮他把钱换上。”执行人刘某的父亲说道。两个小时后,刘某的妻子带着7万元执行款来到了执行局,此案得以执结。
申请执行人拿了执行款正要离开执行局,却被娄培基干警把双方留下,细心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娄培基称:“很多案件是由于双方沟通不到位才而引发的。不能为了执行而执行,执行的方式有很多,而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如果在执毕的前提下,即满足了申请人的利益,又保证了被执行人的配合和理解,才是真正的办了一件实事。”经过深入细致的沟通,双方不仅结清了债务,而且还握手言和,重修旧好。于是出现在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