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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母亲状告不孝子 法官依法依情助维权

  发布时间:2017-07-31 16:38:50


    母亲身患偏瘫,且患有轻度的老年痴呆症,两个儿子却不履行赡养义务,母亲遂将两个不孝子告上法庭。7月28日,郏县法院家事审判庭情法并用帮助这位母亲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来,王老太与丈夫吴某共生育二男一女,吴某于2016年2月份去世,他生前与两个儿子签订了《赡养协议》,该协议约定:王老太夫妇今后分别由两个儿子赡养,大儿子吴某甲赡养父亲,小儿子吴某乙赡养母亲。可在该协议签订后,吴某跟随吴某甲生活了一周就去世了。而吴某乙认为协议不公平,且吴某乙本来就经济困难,又被诊断出白血病,治疗费用高昂,如果赡养老人更是雪上加霜,于是不愿赡养母亲。就这样,两个儿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王老太不管不问,无奈,王老太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

    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的案件,承办法官对这一家人非常同情,便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无奈双方当事人矛盾重重,加上经济原因,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最后法院依法判决三子女依次一月轮流赡养护理,如果不参与护理,每人每月承担护理费2800元。同时考虑到吴某乙的实际困难,免除了吴某乙的承担王老太医疗费的义务,判决王老太的医疗费用由女儿和吴某甲各承担二分之一。

    该判决情法并用,既让瘫痪的老人得到良好的赡养,安享晚年,又对白血病人吴某乙给予了适当的照顾,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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