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一大早,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寰宇的办公室里里外外就围满了人,“办案速度太快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打电话说让我来领钱,真是不敢相信!”“我也是,而且还专门向我的律师咨询,律师都说这是神速”……26位申请人领取执行款时,激动地议论着。
原来,2016年12月,马某等26位原告与平顶山市某学校因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纠纷诉至该院,经审理,依法判令平顶山市某学校向26位原告支付赔偿款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学校仍未履行其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寰宇充分发挥信息化办案准确、高效的优势,通过“总对总”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并且火速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点,向其发送执行通知书等文件,仅仅一周的时间,案款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