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河南法制报:最高法肯定汝州经验汝州市奖励法院客车

  发布时间:2017-09-21 11:07:11


    9月19日上午,汝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李涛,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杨兆华等,将一辆21座的宇通客车送到汝州市法院,汝州市法院院长杨长坡接受了奖励车辆。

    2016年以来,汝州市法院采取实施执行窗口前移、补强执行工作力量、加强信用惩戒力度、强力打击拒执犯罪、强化社会舆论引导等五项措施,力破执行难题。今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作出批示,对该院以上做法予以肯定,最高法以信息形式转发了汝州经验。

    汝州市法院擎执行利剑,破执行“坚冰”,在社会各界引起较大反响。汝州市委书记高建军先后两次对法院执行工作作出批示,号召各单位向该院学习,市委市政府决定奖励法院一辆价值60余万元的宇通客车用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2017年9月20日 第04版)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3348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