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吗,我是被执行人周某,我想把钱交上,你快把我从失信名单中撤下来吧?”近日,一名被执行人急匆匆地来到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主动要求还款。
因民间借贷纠纷,原告王某与被告孙某、周某经法院审理后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两名被告孙某与周某于2017年4月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5000元,但两名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王某申请法院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扣划了孙某、周某两人名下的存款,所得款项不足以支付欠款。承办法官通过多种方式,始终联系不上孙某和周某,遂将两人列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就在王某以为案件没有执行希望的时候,周某突然主动联系到了承办法官,要求给付剩余欠款。原来两名被执行人当年系夫妻关系,后双方离婚,孙某失踪,周某再婚。因被列入失信名单,导致周某无法购买机票,对其工作和声誉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请求法官帮忙尽早完成给付义务。